北京市版权局:2008年7月份北京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6.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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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7月份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6.68亿元,其中广告收入3.69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55.2%;市属单位创收收入6.6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98.8%;区县属单位创收收入0.08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1.2%;系统内单位创收收入5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74.9%;系统外单位创收收入1.68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25.1%。
截止到7月底,广播影视2008年累计创收总收入43.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13亿元,增长了26.7%;其中广告收入26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60.1%,比去年同期增加6亿元,增长了30%;市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42.69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 98.7%,比去年同期增加9.08亿元, 增长了27%;区县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0.58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3%,比去年同期增加0.06亿元, 增长了11.5%;系统内单位累计创收收入34.91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80.7%,比去年同期增加6.32亿元, 增长了22.1%;系统外单位累计创收收入8.36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9.3%,比去年同期增加2.81亿元,增长了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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