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局:2008年10月份北京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5.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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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10月份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5.42亿元,其中广告收入2.52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46.5%;市属单位创收收入5.36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98.9%;区县属单位创收收入0.06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1.1%;系统内单位创收收入4.19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77.3%;系统外单位创收收入1.23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22.7%。
截止到10月底,广播影视2008年累计创收总收入59.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4亿元,增长了21.2%;其中广告收入33.96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57%,比去年同期增加6.06亿元,增长了21.7%;市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58.79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 98.7%,比去年同期增加10.36亿元, 增长了21.4%;区县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0.77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3%,比去年同期增加0.04亿元, 增长了5.5%;系统内单位累计创收收入46.78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78.5%,比去年同期增加5.6亿元, 增长了13.6%;系统外单位累计创收收入12.78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21.5%,比去年同期增加4.8亿元,增长了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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