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局:2010年11月份北京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含电影票房)11.64亿元

一、十一月份创收收入情况
据统计,2010年11月份北京市广播影视创收总收入(含电影票房)11.64亿元,比上月增加1.2亿元,环比增长11.5%,比去年同期增长22.5%。其中广告收入5.74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49.3%,环比增长30.6%,比去年同期增长106.5%;电影票房收入0.63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5.4%,环比下降23.2%,比去年同期下降23.2%。本月广播影视广告收入环比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电台、电视台广告收入年底前入账大幅增加。详见表1。

    二、1-11月份累计创收收入情况
截止到11月底,广播影视累计创收总收入109.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26亿元,增长了27%,达到去年全年水平。其中广告收入50.38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45.9%,比去年同期增加10.49亿元,增长了26.3%;电影票房收入9.91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9%,比去年同期增加3.01亿元,增长了43.6%。广告收入仍占主导,电影票房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比去年全年增加了1.81亿元,增长22.3%。

    从表2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广播影视单位1-11月份累计创收形势良好,收入比重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其中北京广播电视台1-11月份累计创收68.4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77亿元,增长25.2%,占广播影视创收总收入的62.4%。
社会影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1-11月累计创收收入30.23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27.5%,比去年同期增加6.39亿元,增长26.8%,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其中累计创收收入1千万元以上的单位达46家,比10月份增加1家,创收收入为21亿元,占全市广播影视总创收收入的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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