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局:2008年8月份北京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5.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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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8月份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5.84亿元,其中广告收入2.48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42.5%;市属单位创收收入5.78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99%;区县属单位创收收入0.06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1%;系统内单位创收收入3.86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66.1%;系统外单位创收收入1.98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33.9%。
截止到8月底,广播影视2008年累计创收总收入49.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94亿元,增长了25.4%;其中广告收入28.48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58%,比去年同期增加5.68亿元,增长了24.9%;市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48.47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 98.7%,比去年同期增加9.88亿元, 增长了25.6%;区县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0.64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3%,比去年同期增加0.06亿元, 增长了10.3%;系统内单位累计创收收入38.78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79%,比去年同期增加5.93亿元, 增长了18.1%;系统外单位累计创收收入10.33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21%,比去年同期增加4.01亿元,增长了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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