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局:2009年3月份北京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6.12亿元

7-140G01525111L

据统计,3月份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6.12亿元,其中广告收入3.32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54.3%;市属单位创收收入6.03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98.5%;区县属单位创收收入0.09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1.5%;系统单位创收收入4.74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77.5%;社会影视制作单位创收收入1.38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22.5%。
截止到3月底,广播影视2009年累计创收总收入19.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71亿元,增长了3.8%;其中广告收入12.21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63%,比去年同期减少0.49亿元,下降了3.9%;市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19.14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 98.8%,比去年同期增加0.72亿元, 增长了3.9%;区县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0.24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2%,比去年同期减少0.02亿元, 下降了7.7%;系统单位累计创收收入15.72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81.1%,比去年同期增加0.20亿元, 增长了1.3%;社会影视制作单位累计创收收入3.66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8.9%,比去年同期增加0.51亿元,增长了16.2%。

感谢支持199IT
我们致力为中国互联网研究和咨询及IT行业数据专业人员和决策者提供一个数据共享平台。

要继续访问我们的网站,只需关闭您的广告拦截器并刷新页面。
滚动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