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局:2009年8月份北京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7.13亿元

 

7-140G01525111L

据统计,8月份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7.13亿元,其中广告收入3.52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49.4%;市属单位创收收入7.07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99.2%;区县属单位创收收入0.06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0.8%;系统单位创收收入4.9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68.7%;社会影视制作单位创收收入2.23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31.3%。
截止到7月底,广播影视2009年累计创收总收入56.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25亿元,增长了14.8%;其中广告收入30.24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53.7%,比去年同期增加1.76亿元,增长了6.2%;市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55.74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 98.9%,比去年同期增加7.27亿元, 增长了15%;区县属单位累计创收收入0.62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1%,比去年同期减少0.02亿元, 下降了3.1%;系统单位累计创收收入41.61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73.8%,比去年同期增加2.83亿元, 增长了7.3%;社会影视制作单位累计创收收入14.75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26.2%,比去年同期增加4.42亿元,增长了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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