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局:2010年上半年北京市广播影视(含电影票房)累计创收总收入56.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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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10年6月份北京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含电影票房)11.45亿元,比上月增加2.9亿元,环比增长33.92%,比去年同期增长36.5%。其中广告收入3.85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33.6%,环比下降12.1%,比去年同期增长14.2%;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0.82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7.1%,环比增长6.5%,比去年同期增长1.2%;电影票房收入0.64亿元,占本月创收总收入的5.5%,环比下降0.03%,比去年同期增长20.8%。本月除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环比上涨外,广告收入和电影票房收入环比均有所下降,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增长。
截止到6月底,广播影视累计创收总收入56.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46亿元,增长了28.1%;其中广告收入27.4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48.2%,比去年同期增加4.4亿元,增长了19.1%;电影票房收入5.3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9.3%,比去年同期增加2.31亿元,增长了77.3%。系统单位累计创收收入37.15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65.4%,比去年同期增加5.75亿元, 增长了18.3%;社会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累计创收收入13.8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24.3%,比去年同期增加3.91亿元,增长了39.5%;区县广电中心累计创收0.49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0.8%,比去年同期增长4.3%。由于广播影视制播分离的推进,社会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经营创收收入逐年增长,占北京市广播影视创收收入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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