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deoAmp:电视、视频和新兴跨屏幕平台融合报告

尽管有线电视和网络电视常常作为竞争对手被人们比较,但是VideoAmp的报告“电视、视频和新兴跨屏幕平台融合”显示,大多数视频广告客户认为这两者是互补的。

对购买电视和网络广告的品牌和广告代理商的调查发现,85%的受访者认为电视和网络视频被认为是极其(30%)或有些(55%)互补的。

虽然这个结果对VideoAmp这样购买整合广告的解决方案有利,但是业界确实越来越趋向更综合地使用电视和网络视频。

同时,认为有线电视盒网络视频互补的观点在广告代理机构和品牌之间是一致的,但是品牌营销人员更倾向于采用购买电视和网络视频的综合方法。

例如,超过1/3的品牌营销人员(35%)综合规划电视和网络广告,只有约1/5的广告代理商这么表示(21%)。在考察电视广告的影响力时,差距更大:25%的品牌受访者认为电视广告对网络广告有很大影响,只有3%的广告代理商受访者这么认为。虽然这一结果表明很少有人看到电视对网络广告的影响,但绝大多数营销人员(71%)认为电视至少对网络广告有一定影响。
同时,品牌营销人员也比广告代理机构更有可能在购买网络媒体时使用电视数据(68% vs. 53%),或将网络数据用于电视媒体购买(72% vs. 61%)。

另外,大部分的受访者在网络广告中定向电视广告(57%)。在针对特定消费者时,受访者认为行为数据是最相关的数据类型,其次是第三方数据、设备和社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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