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局:2008年上半年北京市广播影视经营创收总收入38.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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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止到6月底,北京市广播影视总收入38.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72亿元,增长了24.9%;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53亿元,占总收入的6.5%,比去年同期增加0.71亿元,增长了39%;创收收入35.89亿元,占总收入的92.6%,比去年同期增加7.05亿元,增长了24.4%;其中广告收入22.2亿元,占总收入的57.3%,比去年同期增加5.09亿元, 增长了29.7%。市级单位总收入37.75亿元,占全部总收入的97.4%,比去年同期增加7.65亿元, 增长了25.4%;区县级单位总收入1.01亿元,占全部总收入的2.6%,比去年同期增加0.12亿元, 增长了13.5%;系统内单位总收入32.67亿元,占全部总收入的84.3%,比去年同期增加6.23亿元, 增长了23.6%;系统外单位总收入6.09亿元,占全部总收入的15.7%,比去年同期增加1.49亿元,增长了32.4%。
市级单位上半年创收收入35.39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98.6%,比去年同期增加7亿元,增长了24.6%;区县级单位创收收入0.5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4%,比去年同期增加0.07亿元,增长了16.3%;系统内单位创收收入29.92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83.4%,比去年同期增加5.59亿元,增长了23%;系统外单位创收收入5.97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6.6%,比去年同期增加1.46亿元,增长了32.4%。
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1.79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5%;有线广播电视收视费收入3.63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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