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指出,我国数据交易平台经历了两大发展阶段,第二波平台建设浪潮方兴未艾。平台的注册资本多数介于5000万至1亿元间,华东、华南、华中地区为主要集聚地。各大平台形成了佣金收取、会员制、增值式交易服务等多种盈利模式。
从发展趋势上看,数据产权制度日趋受到关注,各大数据交易平台将以数据登记、技术赋能数据权益使用等多种形式探索破解数据确权难题。数据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参与交易流通的数据类型从金融数据将逐步扩展到医疗、交通、工业等多种类型的数据。隐私计算等技术加速应用,将进一步助力数据要素安全流通。公共数据日益成为交易平台数据的重要供给源,而数据交易平台也彰显出越来越大的公共价值,开始反哺数据产业发展。数据交易上下游产业链开始浮现,有望在未来形成商业生态。
然而,我国数据交易平台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仍然面临数据产权不清、数据交易活跃度不高、新技术支撑不充分、出现平台同质化竞争苗头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白皮书》建议加强统筹布局,推动各数据交易机构错位发展;结合各地数据资源禀赋,建立数据交易良好发展生态;加大技术研发,建立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推动数据高质量供给。
详细内容见PPT。
来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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