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2018中国演出市场年度报告

2018年,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合并成立文化和旅游部,文旅融合日益成为业界发展目标和美好憧憬。在政府持续提供文化发展利好政策的环境和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文化为魂,持续推进演出产业多元化发展,演出行业新格局、新业态不断涌现。
一、政策环境

(一)政府全面支持贫困地区的文化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原文化部于2017年发布《“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文化扶贫的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力度,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扶智”作用。各地文化系统相继出台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机制,“十三五”以来,各地政府拨付逾12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除传统的“输血”方式外,更通过“授之以渔”的方式,增强贫困地区造血能力,通过艺术院团对口帮扶计划促进贫困地区艺术创作和人才培养、非遗+扶贫、直播+扶贫等各类计划的实施,使文化扶贫这支生力军的作用日益凸显。

原四川省文化厅与中央民族乐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4个部直院团达成对四川省甘孜、阿坝、凉山、乐山等地的对口帮扶工作;安徽、广西、湖北、山东、福建等地艺术院团也分别开展了“艺术扶贫”工作,特别是针对基层院团艺术创作和艺术人才培养开展帮扶,加强文艺人才培训,传授丰富经验,建立基层帮扶联系点,指导对口帮扶文艺院团的艺术创作,与贫困地区开展人才艺术交流和演出合作,推动对口帮扶的优秀舞台艺术剧目走出去。

(二)政府补贴“带火”演出市场,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促进文化产业繁荣的相关政策

2018年,中央财政向中央文化企业注资15亿元,比上年增长25%,这一举措是落实国家重点文化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完成文化走出去等重大任务,引导企业坚守文化责任,运用市场化方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大“文化+”创新投入力度,提升版权资源价值,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建设知名文化品牌。

继北京、天津之后,江苏和广东也相继出台了“政府给补贴、观众看好戏”的相关政策,南京市投入1500万元专项资金试点演出市场,2018年有93部剧目享受政府补贴,累计补贴796万元,观演人次近11万,拉动演出票房超过3400万元,演出市场消费比同期增长近四成。在5月至8月举办的广州艺术节期间,政府补贴演出达85场,较去年同比增长将近一倍,补贴演出门票约7.7万张,占该届艺术节演出门票总数88%。除演出补贴之外,多地政府还出台了其他文化惠民消费政策,扶持实体书店、文化惠民展演、公益电影进影院等项目,全方位释放群众对文化消费的潜力,刺激人们的文化消费欲望。

(三)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乱像的治理

为了维护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多个关于治理市场乱像的文件,涉及的市场主体包括从事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上述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演员、网络表演者等从业人员。其中票务市场规范是演出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在对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中,重点检查是否具有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资质、是否取得演出举办单位授权或委托、是否存在加价销售行为、是否为机构和个人倒卖门票提供服务。在对线上销售演出票的店铺进行专项治理中,对2600余家网店进行专项清理,查处了143家违规从事票务经营活动的网点,基本实现了票务网点持证售票,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除此之外,文化和旅游部还对模仿秀类型的营业性演出和农村营业性演出进行了专项治理,对模仿秀演出中冒用他人名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农村地区淫秽色情低俗演出等情况加强现场监管、督察督办,加强对演出人员的法规培训,并建立畅通的信息通报机制和名单机制,对被举报或进入名单的演出经营机构和演员进行重点监管。

二、演出市场发展新特征和新趋势

(一)消费群体趋于年轻化,文化相关企业营收增加

2018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印发,为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明确了主攻方向。其中提到,稳妥把握和处理好文化消费商品属性与意识形态属性的关系,促进包容审慎监管与开放准入有效结合,努力提供更多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文化服务。我国文化娱乐内容消费成为刚需,且处于高速增长阶段。2018年国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226元,较去年增幅10%以上。

演出市场2018年票房收入、赞助及衍生品收入、配套设施营业收入等消费市场收入总计达到270.78亿元,比上年增长3.47%;此外各类经营主体除政府补贴外的其他营业性收入达到107.58亿元,比上年增长4.08%。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80、90、00三大新生群体总人数5.28亿。根据演出票务公司提供的消费用户数据分析,2018年演出市场消费群体中,90后人群占60%以上,其中95后人群占消费人群总数的15%。演出消费的客单价(单笔消费平均价格)达到1200元,远高于电影、体育等其他文化消费领域。

(二)“文化+地产”构筑城市消费新景观

文化产业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受益于文化产业的良好发展前景,文化地产亦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期并呈现出稳定的增长潜力。万达、恒大等地产企业不约而同地在文化产业发力。80、90、00三大新生群体表现出来的特点为个性化需求激增,新生群体以及其带动的亲子游、幼儿艺术教育等市场巨大,也代表着文化地产未来的发展方向。

上海虹桥南丰城于2017年底和开心麻花联手推出儿童剧院,是上海首个设在商场内部的小型迷你剧院,还引进了包括儿童早教课程和儿童摄影品牌等一系列定位明确的商业店铺,其年销售额比去年增长近30%。除了推出儿童剧院,开心麻花还将剧场院线开在了实体商业里,除了戏剧演出功能,这些小剧场还能兼具戏剧培训和体验中心、戏剧电影展映等功能,甚至举办小型的戏剧节。

演出与商业地产结合是“文化+地产”未来最具想象力的板块,演出粉丝群体的年轻特质与传播属性,也能为实体商业带来具有消费力的优质客群,联动商业中的其他业态,有效带来商业价值的复合式增长。中国文化地产的发展正从本土文化品牌与商业品牌的结合开始,逐步形成联动共赢的产业链。

(三)科技改变传统演出行业,AR/全息投影日趋融入演出之中

亚洲范围内全息投影技术运用在演唱会中最早的记录是2010年的周杰伦演唱会,舞台中央漂浮着一个虚拟的周杰伦形象,不同于立体投影的单面性,而是360度的亦幻亦真的立体形象。2014年以来,演出直播逐渐被演出机构及观众所接受,随着技术的进步,杜比全景声、4K超清、AR和全息投影的应用等都已开始在演出直播中应用。但是,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的限制,利用AR、VR设备在线观看演出的体验欠佳,未能得到较大范围的推广。随着5G的来临,其高速率、低时延的特性将改变因网络延迟导致观看效果不佳的现状。

演出是现场的艺术,现场性是其主要特征,受限于演出场次数量和场地座位数量,很多优秀的演出项目无法满足大量观众的观演需求。2018年我国居民日均可自由支配时间约为4小时,比20年前仅增加了22分钟,在有限的时间里如何能够让观众看到更多更好的演出?5G的到来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全景直播、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能为无法到达演出现场的观众带来更沉浸式和多元化的体验。未来演艺设备通信水平也将在5G环境下进行大幅度提升,实现舞台装备的互联互通,提升舞台声、光、电、机械的控制能力,得到更加智能的舞台演出环境。

(四)演出行业版权意识增强,维权途径亟待完善

作为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演出市场涵盖了音乐、戏剧、舞蹈等多个艺术门类,虽然释放出巨大的商业价值,但却在版权保护环节面临着挑战。国家版权局设立了音乐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但舞蹈、戏剧等其他演出相关版权的管理还未建立有效模式,目前演出机构的相关版权维护还处于自主自发阶段。

近年来在话剧、曲杂、儿童剧、旅游演出等领域侵权诉讼案件时有发生,如杂技《俏花旦-集体空竹》、话剧《天上人间》《乔布斯的美丽与哀愁》、舞蹈《千手观音》等都遭到侵权。侵权发生呈现出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侵权范围从演出内容、商标到服装、道具、音乐等均有体现;二是在精品演出内容覆盖不到的三、四线城市,演出侵权现象更为泛滥,演出地域的分散让维权面临巨大的阻碍,创作者很难主动去发现、调查侵权现象;三是在直播和短视频领域,演出内容侵权行为已成为“常态”。

在传播渠道越来越丰富的时代,保护演艺产品创作版权,让版权产生更大效益,是演出市场未来新的增长点。

2018年演出市场总体经济规模514.11亿元,相较于2017年的经济规模489.51亿元,上升5.03%,其中:

演出票房收入(含分账)182.21亿元,比2017年上升3.03%;

农村演出收入29.02亿元,比2017年上升10.22%;

娱乐演出收入78.56亿元,比2017年上升1.99%;

演出衍生品及赞助收入35.68亿元,比2017年上升5.16%;

经营主体配套及其他服务收入52.89亿元,比2017年降低3.89%;

政府补贴收入(不含农村惠民)135.75亿元,比2017年上升9.07%。

一、  演出票房收入

专业剧场演出10.15万场,比2017年场次上升9.14%,票房收入79.61亿元,比2017年上升3.11%;

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演出0.26万场,比2017年场次上升8.33%,票房收入39.85亿元,比2017年上升5.87%;

旅游演出6.31万场,比2017年场次上升9.93%,票房收入37.47亿元,比2017年上升9.21%;

演艺场馆驻场演出45.47万场,比2017年场次下降2.76%,票房收入25.28亿元,比2017年下降6.85%。

二、  农村演出收入

农村惠民演出7.12万场,政府补贴4.97亿元;

农村商业演出129.91万场,演出收入24.05亿元。

三、  演出衍生品及赞助收入

演出衍生品收入3.09亿元,比2017年上升7.67%;

演出赞助收入27.82亿元,比2017年上升4.27%;

音乐节衍生品及其他收入4.77亿元,比2017年上升8.90%。

四、  演出经营主体配套设施及其他服务收入

剧场物业及配套服务收入17.39亿元,比2017年上升3.14%;

演艺场馆票房以外其他收入30.83亿元;比2017年上升5.19%;

舞美企业非演出活动设备租赁及服务收入4.67亿元,比2017年下降1.48%。

五、  政府补贴收入(不含农村惠民补贴)

文艺表演团体68.29亿元,比2017年上升9.69%;

演出经纪机构2.44亿元,比2017年上升7.49%;

专业剧场65.02亿元,比2017年上升8.49%。

六、  娱乐演出收入

娱乐演出收入78.56亿元,比2017年上升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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