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调查介绍(一)

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调查介绍(一)

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互联网基础资源(二)

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互联网络安全环境(三)

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网民规模与结构(四)

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个人互联网应用状况(五)

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企业互联网应用发展状况(六)

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O2O市场发展状况(7)

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网络视频市场发展状况(8)

CNNIC: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网络游戏市场发展状况(9)

 

一、 调查方法

(一) 网民个人调查

1.1 调查总体

中国有住宅固定电话(家庭电话、小灵通、宿舍电话)或者手机的6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 样本规模

调查总体样本76,000个,其中,住宅固定电话用户、手机用户各38,000个,样本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 调查总体细分

调查总体划分如下:

子总体A:被住宅固话覆盖人群【包括:住宅固定电话覆盖的居民+小灵通用户+学生宿舍电话覆盖用户+其他宿舍电话覆盖用户】;

子总体B:被手机覆盖人群;

子总体C:手机和住宅固话共同覆盖人群【住宅固话覆盖人群和手机覆盖人群有重合,重合处为子总体C】,C=A∩B。

1.2 抽样方式

CNNIC针对子总体A、B、C进行调查,为最大限度地覆盖网民群体,采用双重抽样框方式进行调研。采用的第一个抽样框是固定住宅电话名单,调查子总体A。采用的第二个抽样框是移动电话名单,调查子总体B。

对于固定电话覆盖群体,采用分层二阶段抽样方式。为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将全国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分为31层,各层独立抽取样本。

省内采取样本自加权的抽样方式。各地市州(包括所辖区、县)样本量根据该城市固定住宅电话覆盖的6周岁以上人口数占全省总覆盖人口数的比例分配。

对于手机覆盖群体,抽样方式与固定电话群体类似,也将全国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分为31层,各层独立抽取样本。省内按照各地市居民人口所占比例分配样本,使省内样本分配符合自加权。

为了保证每个地市州内的住宅电话号码被抽中的机会近似相同,使住宅电话多的局号被抽中的机会多,同时也考虑到了访问实施工作的操作性,在各地市州内住宅电话号码的抽取按以下步骤进行:

手机群体调研方式是,在每个地市州中,抽取全部手机局号;结合每个地市州的有效样本量,生成一定数量的四位随机数,与每个地市州的手机局号相结合,构成号码库(局号+4位随机数);对所生成的号码库进行随机排序;拨打访问随机排序后的号码库。固定电话群体调研方式与手机群体相似,同样是生成随机数与局号组成电话号码,拨打访问这些电话号码。但为了不重复抽样,此处只访问住宅固定电话。

1.3 调查方式

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进行调查。

1.4 调查总体和目标总体的差异

CNNIC在2005年底曾经对电话无法覆盖人群进行过研究,此群体中网民规模很小,随着我国电信业的发展,目前该群体的规模逐步缩减。因此本次调查研究有一个前提假设,即:

针对该项研究,固话和手机无法覆盖人群中的网民在统计中可以忽略不计。

(二) 企业调查

2.1 调查对象

电话调查的目标总体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抽样方法

本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标准,将31个省、市、自治区,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四个类别:

? 东部包括10个省市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 中部包括6个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 西部包括12个省市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 东北包括3个省: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标准,企业法人单位分为十八个行业大类。CNNIC按照各行业在互联网使用情况方面的共性和差异,将原十八个行业大类合并为九个行业类别:

按地区及合并后的行业两个指标进行交叉分层,将总体划分为4*9共计36个层。根据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企业法人单位的省市、行业分布情况,在每层中等比例分配样本量。在每层中随机抽取企业法人单位进行调查,最终有效样本共3000家企业。

2.3 调查实施方法

本项目采用电话调查(CATI)的方式。调查随机性和准确性控制办法如下:

1)采取工作日早9点至晚6点拨打电话的方法。

2)完成调查后,要求电话调查公司提供所有电话的拨打明细情况,进行抽查。

3)为避免接通率对随机性的影响,对号码无法接通的情况,采取至少拨打三遍的方式。

4)为避免访员个人观点对访问造成影响,规定不需要读出的选项一律不加以任何提示,并追问到位。

5)电话调查结束后对数据进行了预处理、核对了变量的取值和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等,对于不合格样本予以整体删除处理。

(三) 网上调查

网上调查重在了解典型互联网应用的使用情况。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了网上调查。将问卷放置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网站上,同时在各类大型网站上设置问卷链接,由网民主动参与填写问卷。

(四) 网上自动搜索与统计数据上报

网上自动搜索主要是对域名、网站数量及其地域分布等指标进行技术统计,而统计上报数据主要包括IP地址数和网络国际出口带宽数。

4.1 IP地址总数

IP地址分省统计的数据来自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APNIC)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IP地址数据库。将两个数据库中已经注册且可以判明地址所属省份的数据,按省分别相加得到分省数据。由于地址分配使用是动态过程,所统计数据仅供参考。同时,IP地址的国家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也会要求中国IP地址分配单位每半年上报一次其拥有的IP地址数。为确保IP数据准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会将来自APNIC的统计数据与上报数据进行比较、核实,确定最终IP地址数。

4.2 中国域名总数和网站总数

中国的域名总数和网站总数来源于:

域名数:.CN和.中国下的域名数来源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库;中国类别顶级域名(gTLD)来源于域名统计机构WebHosting.Info公布的数据。

网站数:由CNNIC根据域名列表探测得到。.CN和.中国域名列表由CNNIC数据库提供,类别顶级域名(gTLD)域名列表由国际相关域名注册局提供。

4.3 网络国际出口带宽数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报表制度,定期得到中国各运营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连的网络出口带宽总数。《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纳入了这些上报数据。

二、 报告术语界定

网民: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居民。

手机网民:指过去半年通过手机接入并使用互联网,但不限于仅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网民。

电脑网民:指过去半年通过电脑接入并使用互联网,但不限于仅通过电脑接入互联网的网民。

农村网民:指过去半年主要居住在我国农村地区的网民。

城镇网民:指过去半年主要居住在我国城镇地区的网民。

IP地址:IP地址的作用是标识上网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中的其他设备,是互联网中的基础资源,只有获得IP地址(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才能和互联网相连。

域名:本报告中仅指英文域名,是指由点(.)分割、仅由数字、英文字母和连字符(-)组成的字串,是与IP地址相对应的层次结构式互联网地址标识。常见的域名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地区顶级域名(ccTLD),如以.CN结尾的域名代表中国;一类是类别顶级域名(gTLD),如以.COM,.NET,.ORG结尾的域名等。

网站:是指以域名本身或者“WWW.+域名”为网址的web站点,其中包括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CN和类别顶级域名(gTLD)下的web站点,该域名的注册者位于中国境内。如:对域名cnnic.cn来说,它的网站只有一个,其对应的网址为cnnic.cn或www.cnnic.cn,除此以外,whois.cnnic.cn,mail.cnnic.cn……等以该域名为后缀的网址只被视为该网站的不同频道。

品牌渗透率:指过去半年内,使用过某品牌的网民数与使用过该类互联网应用的网民总数之比。

调查范围:除非明确指出,本报告中的数据指中国大陆地区,均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在内。

调查数据截止日期:本次统计调查数据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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