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反洗钱报告

一、全力推进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

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十次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大力配合,补短板、强弱项,在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洗钱入罪相关规定。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措施。同时,我国在非营利组织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完善汇款业务反洗钱相关识别要求,金融情报信息使用和系统建设,加速处理外国冻结、查封和没收请求,协助非定罪没收等方面均取得重大进展。

2021年10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第二次后续评估报告》,肯定中国后续评估整改进展,将“内部控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双边司法协助:冻结和没收”2项技术合规性指标评级提升为“合规”,将“洗钱犯罪”“非营利组织”“电汇”“金融情报中心”4项技术合规性指标评级提升为“大致合规”。中国在FATF《四十项建议》中达标的合规性指标从25项进一步提升至31项。

二、反洗钱制度建设和协调机制建设取得实质进展

(一)《反洗钱法》修订取得重要进展

人民银行就《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再次征求中央和国家有关单位意见,召开专家研讨会,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根据有关意见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上报。

(二)反洗钱规章制度取得重要成果

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修订《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反洗钱核心义务要求;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对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进行规范。研究并推动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制度建设,支持法定数字货币安全、有序开展业务探索与创新应用。

(三)受益所有人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人民银行积极协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推动确立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受益所有人信息报告的具体办法,制定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管理办法(草案)》和《受益所有人填报要素报表(初稿)》

(四)反洗钱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

人民银行及时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提升成员单位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站位,形成合力做好下一阶段反洗钱工作;加强日常沟通协调,与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反洗钱法》修订、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等重点工作交流意见,达成共识,推动相关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累计印发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简报12期,及时发布国际反洗钱新动向,总结各成员单位及各地先进经验,有效引导、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强反洗钱工作。

三、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有效性持续提升

2021年,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反洗钱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外其他监管措施的应用,改进和完善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体系,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

强调法人监管原则,加强对全系统的反洗钱执法检查统筹。在执法检查中推动落实“法人监管、分类负责”原则,进一步突出“全国一盘棋”,避免各地分支行对同一法人机构重复检查。同时,统筹制定并在全系统下发反洗钱执法检查方案和取证参考,对检查要点、法规依据、取证内容等进行明确规范。检查重点进一步聚焦高风险领域和新业务,更关注机制性问题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问题,检查内容以及执法尺度的一致性显著改善。2021年,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共对638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401家,罚款金额3.21亿元,处罚违规个人759人,罚款金额1936万元

突出风险为本和问题导向,指导分支行对非法人金融机构开展专题性检查。围绕互联网金融、跨境业务等洗钱高风险领域,制定六类专题检查方案,发挥专题检查问题相对聚焦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对较高风险领域的监管要求。完成对15家总行直管机构36家分支机构的专题检查。

完善现场检查与其他监管措施的衔接,构建立体式、全流程监管框架。加强执法检查外其他监管措施的应用,探索有“风险梯度”的监管措施组合,逐步实现对不同业务规模和风险状况的机构采取不同强度的监管措施。利用监管走访形式灵活的优点,在现场检查之前预先了解机构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在现场检查之后督促机构加强后续整改工作。加强与义务机构的沟通反馈,及时梳理执法检查、监管走访发现的典型案例和问题并进行通报,提示机构进一步了解反洗钱监管期望和共性问题,督促其主动对照整改。2021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开展监管走访6679次,约见谈话2391次,质询 386次,发出监管提示函365次。

夯实风险为本监管基础,改进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印发《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明确机构自评估框架与组织流程,要求各法人金融机构在2022年底前逐步完成首次自评估工作。组织分支行指导辖内金融机构扎实推进自评估工作,强调循序渐进,注重经验积累。参考国际经验,设计固有风险和控制措施有效性并重的监管评估体系,经过严密的数据定义和提取分析工作,完成总行直管机构初评,后续将向机构反馈并总结推广评估方法。

加快推进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在牵头与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六类特定非金融行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目前相关制度草案已较为成熟。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成效显著

2021年,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在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建设、反洗钱监测分析效能提升、科技赋能资金监测分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国家反洗钱数据采集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加快构建覆盖完备、结构优化、内容丰富和质量稳定的反洗钱大数据体系,报告机构管理和数据治理取得长足进步。一是不断拓宽数据报送覆盖范围。实现234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线全面报送大额交易,充实优化国家反洗钱数据库的内容和结构。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报送工作模式,推动网络小贷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报送义务。结合实际情况,完善贵金属和房地产行业等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管理机制。二是强化反洗钱数据治理。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数据质量反馈机制。通过通报、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推动报告机构提升数据质量。指导试点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指标模型,提升其反洗钱数据报送水平。三是加强反洗钱数据保护。统筹业务发展与数据安全,依法做好各环节、全流程的数据安全保护。

(二)反洗钱监测分析效能持续提高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在国家治理重点领域积极发力,形成主动监测分析与协查支持并举、国内线索和国际情报互动的良好局面。加强对涉毒、逃税骗税、非法传销、电信诈骗、赌博、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的监测分析,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协助执法部门处置国内首例利用网络游戏服务平台进行非法跨境汇兑地下钱庄案等多起重特大案件,协助海关专项缉私行动。与执法部门就重大专案开展现场研判或专题联合研判,有效提高金融情报支持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覆盖面和精准度。通过穿透式监测助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为相关金融风险整治提供信息支持。

(三)推动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形成更大合力

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强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数据使用安全管理。实现执纪执法部门11.5万条名单信息和2.6万份对外移送线索入库,国家反洗钱数据库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扩大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数据开放,36家分支行同步参与分支行反洗钱监测分析子系统测试与优化工作,向6家试点机构开放辖内大额交易数据并强化监测分析,逐步搭建起反洗钱数据库管理和监测分析队伍建设新模式。借助反洗钱监测分析数据,具有区域特色的案源性线索得到进一步挖掘。

(四)科技赋能反洗钱监测分析不断加强

继续推进系统建设,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非银行支付机构大额交易数据报送项目建设取得预期进展。智能化模型和数据备份中心项目建设持续稳步推进。

五、打击洗钱犯罪取得新成绩

2021年,人民银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反洗钱调查和协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力度,充分发挥反洗钱在维护金融安全、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双向开放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反洗钱工作合力,会同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在扫黑除恶、反恐、反腐败、禁毒、反逃税,以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诸多领域取得新成绩。

(一)可疑交易报告

2021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4453家报告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其中可疑交易报告381.6万份,同比增长47.52%,报告机构反洗钱资金监测水平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反洗钱调查与线索移送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共处理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6196份;筛选后对需要查深查透的692份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7321次,同比分别下降14.36%和6.19%;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6940份,同比增长13.96%;协助侦查、监察机关对3181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共34906次,同比分别下降4.22%和3%;协助破获涉嫌洗钱等案件共1004起,同比增长41.41%。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全年共向执纪执法机关提供金融情报 9451批次,同比增长55.09%。

(三)批捕与起诉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洗钱犯罪案件15408起28938人、提起公诉24341起47025人。其中,批准逮捕涉嫌《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的案件340起494人,提起公诉982起1262人;批准逮捕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案件15047起28397人,提起公诉23302起45677人;批准逮捕涉嫌《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案件21起47人,提起公诉57起86人。

(四)洗钱犯罪宣判

2021年,全国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结洗钱案件15368起,生效判决31883人。其中,以“洗钱罪”审结案件499起,生效判决552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审结案件14848起,生效判决31229人;以“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审结案件21起,生效判决102人。

六、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反洗钱工作

2021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反洗钱法》修订和反洗钱法规体系建设,强化反洗钱监管体制机制,有效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各类上游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做好反洗钱国际互评估后续整改工作,为保障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继续加强反洗钱相关工作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人民银行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推进修改《反洗钱法》,推动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洗钱犯罪相关条文,同步查处腐败行为和相关洗钱行为。稳步推进反洗钱国际评估后续整改,落实反腐败相关整改任务。在追逃追赃培训中专门设置反洗钱内容,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培养追逃追赃专业人才。部署开展“天网2021”行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依法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充分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外逃腐败分子境内外涉案资产。

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修改发布《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修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强化反恐怖融资”整改任务制定落实方案,重点打击恐怖和恐怖融资犯罪,加强查扣海外犯罪资产。就强化反洗钱国际合作制定落实方案,建立反洗钱国际合作案件登记制度,提高案件审查效率和督办力度,研究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落实配套规定。完善反洗钱数据统计体系,健全洗钱犯罪数据库。

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反洗钱工作并作专门部署,提出工作要求,督导地方检察机关强化反洗钱工作。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办案指导,在办理上游犯罪时同步审查洗钱线索,对包括“自洗钱”在内的洗钱犯罪加大追诉力度, 2021年以洗钱罪起诉的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大幅上升。会同人民银行发布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结合实际案例制作预防宣传作品,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进行发布,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宣传,提高全民反洗钱意识。

外交部根据国务院授权,持续做好安理会制裁决议执行通知工作。深入参与联合国安理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有关讨论,支持旨在完善防范和打击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相关国际规则的多边努力;持续推进防扩散立法进程,不断完善防扩散法律体系。继续完善对外司法合作条约网络,为对外合作打击洗钱等跨国犯罪提供法律基础。严格按照《引渡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和相关条约的规定办理引渡、刑协等事宜,切实推动反洗钱国际合作。处理外国通过外交途径提出的刑协请求150件,部分案件涉及洗钱或有关上游犯罪。积极利用金砖国家反恐工作组、全球反恐论坛、反恐国际研讨会等多边平台,推动国际社会在反恐怖融资方面加强交流、深化合作。

公安部根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天网2021”行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打击虚开骗税犯罪专项工作,持续加大对涉黑洗钱犯罪的监测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恐融资犯罪,深入推进涉毒资产查处,开展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与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开展监测分析、线索核查、穿透研判工作。深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国际执法交往,进一步提高反洗钱类刑事司法协助合作效率,不断拓宽执法合作渠道。

民政部加快推进反洗钱国际评估后续整改,持续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完善制度依据,明确权责事项。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执法刚性,规范执法流程,坚决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等部门部署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会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印发通知,防范不法分子借社会组织名义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日常管理,有效降低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风险。加快推进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建设,推动数据共享和系统联通,全面掌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

司法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修订《反洗钱法》,多次就修订草案进行研讨并提出意见。会同人民银行开展公证行业洗钱风险评估,研究起草《公证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会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就律师反洗钱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指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指引,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反洗钱制度机制。依法依规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全年办理涉及洗钱及相关上游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案件43件。

财政部持续配合人民银行做好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和《反洗钱法》修订相关工作,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纳入《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规定的特定非金融行业范围。会同人民银行起草《注册会计师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反洗钱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印发通知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表》,通过年度报备持续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反洗钱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会同人民银行开展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任务。推进行业相关立法,加快《住房租赁条例》立法进程,继续推进《住房销售管理条例》制定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立法研究工作,规范房地产各方主体相关行为。

商务部持续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积极参与反洗钱领域立法工作,配合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制度。强化对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加大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的指导和规范力度,防范假借对外投资名义从事洗钱活动的风险。加强对外投资备案报告管理,完成2021年度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管理专项工作,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的日常监测。

海关总署有效打击走私及关联洗钱犯罪,2021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799起,案值749.4亿元,涉嫌偷逃税款173.9亿元;立案侦办走私关联洗钱犯罪案件25起,查明涉嫌洗钱资金5.36亿元。海关缉私部门与42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打击走私犯罪国际协查往来289份,接收和发出情报线索76份,涉及走私案案值100多亿元。通过加强与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国内执法合作、与境外司法机关的国际执法合作,实现对走私、骗取出口退税、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全链条打击。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联合开展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走私反洗钱专题培训,针对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走私犯罪涉及的金融调查方法和国际执法合作进行研讨交流。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针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及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虚开骗税违法犯罪高发、多发势头。对照反洗钱国际评估后续整改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开展。注重金融情报使用、线索移送和接收、税银信息共享等工作,增强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的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做好《反洗钱法》修订相关工作。强化与外国税务主管当局的沟通与情报交换,推动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深入开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市场监管领域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细化市场监管领域反洗钱行动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结合自身职责,推进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等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问题的落实。多次与人民银行等部门就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主体范围、识别标准等内容进行沟通;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增加备案 “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的内容,推动制定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的联合部门规章和填报指南;推动调整改造登记注册系统,配合人民银行拟定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积极参与《反洗钱法》修订等相关工作,配合人民银行开展民事信托反洗钱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反洗钱调研、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等。

银保监会强化反洗钱领域监管和资金监测合作,联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洗钱案件警示教育;推进实施反洗钱处罚建议权,指导派出机构对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责任人员实施纪律处分。切实打击洗钱上游犯罪,强化非法集资案件查办,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滋生的洗钱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动提升行业洗钱风险防控水平,在日常监管中督促机构落实反洗钱义务、增加反洗钱考评内容、强化境外机构合规管理;扎实履行市场准入反洗钱审查职责,继续完善制度、细化工作标准,推动反洗钱审查在市场准入工作中落实落细;在非现场监管中,将反洗钱合规情况作为银行业机构监管评级的考量要素,将洗钱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作为判断保险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的评价要素,并及时发布保险机构洗钱案件风险提示;在现场检查中,与人民银行保持沟通交流,重点对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等开展检查,并结合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与境外监管当局的沟通合作,指导大型银行切实做好境外机构反洗钱合规工作。指导信托登记公司不断优化信托登记机制,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助力行业反洗钱工作。

证监会持续完善行业反洗钱制度机制设计,推动健全行业监管规则,如《关于扩充证券账户注册资料职业类别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投资者开户规则;指导交易结算单位完善反洗钱工作制度,如上海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对利用期货交易从事洗钱的非法活动进行规制;指导证券、期货、基金等行业协会制定完善反洗钱自律规则。持续推动落实落细反洗钱工作,发挥机构行政许可、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功能,把牢入口关,如在新设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及现场检查验收时,重点关注反洗钱工作的筹备情况;融合执法与反洗钱监管,做好市场监察;发挥现场检查威慑作用,提升机构反洗钱意识,制定相关工作指引,将反洗钱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现场检查工作中;组织反洗钱风险评估,将反洗钱监管向前延伸;大力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宣传,深耕群众基础;开展专项研究,多个派出机构加强对义务机构重点反洗钱业务环节的调研,加深对行业反洗钱工作状况和问题与难点的了解,提高监管针对性;牵头探索科技前沿,解决行业反洗钱痛点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监督效能,与人民银行联合印发《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切实规范银行跨境业务管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压实展业责任,把好风险防控第一关,2021年累计对200余家银行、支付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外汇业务经营机构规范展业;组织开展“以案倒查”,依法严肃处理地下钱庄涉案银行的违规行为;综合采取案例通报、约谈等方式,提示合规风险。封堵跨境洗钱通道,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配合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90余起,查办大案要案成效显著;强化涉赌“资金链”防控治理,协助公安机关破获跨境赌博案件40余起;加强宣传警示力度,公开通报地下钱庄与跨境赌博典型案例,有效震慑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七、反洗钱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

反洗钱多边国际合作持续深入。一是参加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全会、工作组会、类型研究研讨会等各类会议,在战略回顾、反洗钱国际标准修订、反洗钱国际标准负面影响等重大议题上提出建设性方案和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指导小组成员职责,参与国际反洗钱治理核心问题讨论,推动互评估、国际合作审查等工作向更加平等、包容的方向发展。参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类型研究工作,介绍中国在虚拟资产反洗钱、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等方面的最佳实践,分享中国经验。再次向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秘书处派出工作人员,支持秘书处工作。二是参与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工作,参与修订《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协议》,有效推动内部治理、互评估、类型研究、技术援助等各项工作。三是有力推动亚太反洗钱组织(APG)各项工作,派员参与越南、老挝、巴基斯坦等成员互评估和后续评估工作,参与亚太反洗钱组织职权文件修订、战略规划、技术援助等重要议题讨论。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四条款年度磋商和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政策建议整改,配合相关单位磋商二十国集团(G20)公报、全球反恐论坛、金砖国家反恐工作组会议成果文件和工商峰会(B20)政策建议等,参与应对《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履约审议工作,在多边平台充分展示中国反洗钱工作成效。

扎实推进反洗钱双边合作。与美国、澳大利亚反洗钱监管部门沟通海外中资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情况;与阿联酋央行磋商反洗钱监管合作;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交流反洗钱监管科技运用;与土耳其、越南、阿联酋等国探讨国际评估和国际合作审查整改工作。在反洗钱合作框架下,分别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开展定向金融管制工作研讨;促成粤港澳大湾区反洗钱论坛,探讨新形势下大湾区反洗钱工作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卢森堡、阿联酋、斐济和土耳其等国金融情报机构签署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截至2021年底,已与60家境外金融情报机构正式确立情报交流合作关系;2021年接收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情报425份,向境外金融情报机构发出国际协查70份。

八、反洗钱宣传培训持续深入开展

人民银行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个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和答记者问,起到了较好的社会警示作用。人民银行反洗钱局负责同志接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新华社采访,就反洗钱热点问题主动发声、权威解读,有效提升反洗钱影响力和辐射面。人民银行举办全国反洗钱征文比赛,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研究交流,提高反洗钱理论水平,激发了社会各界对反洗钱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参与。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联合辖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反洗钱宣传辐射面和穿透力。

人民银行会同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虚拟货币反洗钱、人工智能在反洗钱领域应用、受益所有人、国家洗钱风险评估等重要问题开展相关研究,涌现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选编100余篇稿件出版《中国反洗钱实务》12辑。及时在人民银行官网反洗钱专栏发布反洗钱工作动态、国际合作与交流、风险提示等工作信息,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人民银行根据新法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反洗钱领域专家深入讲解反洗钱形势、政策要求、监管和调查实务等,充分利用人民银行远程培训平台,完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专兼职反洗钱人员5000余人25门课程培训,有效提升政策指导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组织人员参加多期国际组织反洗钱培训,中国具有国际评估员资格的人员达到 27人。协助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相关培训,全年举办10期金融机构远程培训,约12万人次参与,切实提高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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