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is Interactive:电视和平板电脑共同驱动品牌搜索

所有广告形式中,电视广告促进消费者在移动互联网上采取行动的能力最强

便于在家中使用的互联网接入设备将商业活动拉近到用户的床头和枕边,这其中最关键的元素是平板电脑,而不是传统的桌面PC或者笔记本。调研发现,大多数平板电脑拥有者在电视上看到感兴趣的产品后,会用平板电脑去获取产品信息。

今年8月份,Harris Interactive为The Search Agency实施的一次调研发现:美国的平板电脑拥有者在电视上看到感兴趣的产品后,在平板电脑上查找信息的比例为:18到34岁年龄组超过70%,35到44岁年龄组超过80%。类似的行为在更年长的用户群中明显减少(事实上,更年长的消费者更少拥有平板电脑)。但是在45岁以上的年龄组里,仍然有超过半数的平板电脑拥有者会这样做。

Millward Brown 和 Dynamic Logic在10月份进行的调研发现,电视广告是促使消费者使用移动终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进行产品相关活动(品牌搜索、APP下载、访问产品官网或社交网络页面)的第2大动力,仅次于位列第1位的推荐。

这使得电视广告刚刚好超过实体店的展厅,成为推进消费者在移动互联网上采取行动的最重要的渠道。

199it编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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