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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IC:2016年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互联网基础资源(一)
网络游戏
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4.17亿,占整体网民的57.0%,较去年增长2556万人。手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较去年底明显提升,达到3.52亿,较去年底增长7239万人,占手机网民的50.6%。
网络游戏行业在2016年整体保持平稳发展,作为增长核心的移动游戏不但用户规模和使用率增长显著,而且行业营收也全面超越PC客户端游戏,但随着监管持续收紧,中小型游戏厂商面临的生存压力逐渐增大,行业寡头化趋势更加显著。
PC客户端游戏营收增长已接近停滞状态。经过多年发展,PC端游戏增长空间渐小,大型厂商占据优势地位的市场格局已经相对固定,厂商研发重心已全面迁至移动端。公开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多数网络游戏厂商的PC端游戏营收已被其移动游戏营收超越,且PC端游戏营收增速远低于移动游戏营收增速。此外,厂商自研发游戏数量逐年下降,导致目前国内PC端游戏营收中海外代理产品占比越来越高。
移动游戏成为网络游戏行业营收支柱,政策推动行业进入健康发展状态,但行业马太效应也逐渐明显。《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于2016年7月实施,为改善长期以来困扰行业发展的粗制滥造和盗版侵权问题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对游戏出版方的注册资金与相关资质提出要求,从客观上提高了行业门槛。在国内资本市场转冷的大背景下,流量红利消失、营销成本增长、行业门槛提升,小型厂商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将逐渐丧失,而拥有强劲资金储备与研发能力的大型网络游戏厂商将在竞争中占据更多优势。
网络文学
截至2016年12月,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33亿,较去年底增加3645万,占网民总体的45.6%,其中手机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3.04亿,较去年底增加4469万,占手机网民的43.7%。
2016年网络文学行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长期阻碍行业发展的盗版侵权问题受到严厉打击,版权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另一方面,网络文学商业模式逐渐由一次性售卖转向对内容的深度、长线开发,并引进越来越多的跨界合作。
网络文学内容盗版侵权问题在2016年受到各方严厉打击,业内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已经逐渐形成。1月,阅文集团成立“正版联盟”,同时宣布已经遏制侵权违法行为的非法传播作品4万部,通过法院起诉并成功维权193起。5月,百度贴吧大规模整顿网络文学侵权问题,大量涉及网络文学作品的贴吧被关停,涉嫌侵权的内容被删除。7月,网信办、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16”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文学盗版侵权行为,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网络文学版权的利用方式由一次性售卖转向对内容价值的持续开发,实现了网络文学版权价值的最大化。大型网络文学集团的形成使得对网络文学内容版权的深度挖掘成为可能,之前单纯依靠网络文学版权一次性售卖的商业模式逐渐落后。将网络文学作品与集团内部其他娱乐业务跨界打通,不但扩展了网络文学厂商的营收来源,使得厂商能够更为深度、长线地挖掘版权资源经济价值,同时还能够吸引作者资源长期留驻网络文学平台,促进了版权内容生产的良性发展。
网络视频
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45亿,较2015年底增加4064万人,增长率为8.1%;网络视频用户使用率为74.5%,较2015年底提升了1.3个百分点。其中,手机视频用户规模为接近5亿,与2015年底相比增长9479万人,增长率为23.4%;手机网络视频使用率为71.9%,相比2015年底增长6.5个百分点。随着4G网络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手机资费的下调,网民在微信、微博等主流APP上观看短视频的行为变得更加普遍。
2016年,在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下,网络视频行业整体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主要呈现以下三方面特征:
首先,在内容层面,各大视频网站纷纷将自制剧提升到战略高度,自制内容朝精品化方向发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网络视听节目备案库数据显示,2016年1月1日-11月30日,视频网站备案的网络剧为4430部,共计16938集,节目数量与2015年相比呈现井喷式增长。此外,网络自制节目在专业性、观赏性、艺术性上也有显著提升,品牌意识、精品意识增强,部分网络剧跻身年度热剧行列。
其次,在播出模式上,基于视频网站的优质内容,视频平台收费首播,台网免费后播的新台网共赢模式逐渐规模化。视频平台逐渐形成自己的排播系统,网站付费会员为“好看”、“先看”付费,不仅能缩短从内容生产到播出的周期,也有利于制作公司加速商业投入的回收。付费首播舆论助推电视剧的收视率,台网跟播则再次扩大电视剧的关注度,一方面实现用户覆盖互补,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台网的相互导流。
最后,在商业模式上,会员付费收入表现出强劲的增长趋势,网络视频生态圈逐步形成。一方面,网络视频行业广告收入增长疲软,会员付费等增值服务后劲十足,各大视频网站通过大剧排播模式创新、VIP会员内容的有效开拓,积极拓展会员服务在网民中的渗透;另一方面,以网络视频为核心,辐射直播、商城、游戏、文学、社交、电影票务等多种服务的视频生态圈正逐步形成,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体验和服务,带动整个数字娱乐市场上下游产业的繁荣。
网络音乐
截至2016年12月,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5.03亿,较去年底增加176万,占网民总体的68.8%。其中手机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68亿,较去年底增加5152万,占手机网民的67.3%。
网络音乐市场在2016年基本整合完毕,PC端网络音乐用户加速向移动端转移,但整体用户规模未见明显增长,与此同时,得益于行业版权意识的形成与用户付费意愿的提升,网络音乐营收进入高速增长期。
经过自2015年开始的连续并购,腾讯、阿里巴巴、百度和网易云音乐四家网络音乐集团割据市场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从外部来看,集团化的网络音乐厂商整合了版权资源,在形成版权健康流转模式的同时不仅创造了利润,也推动了用户体验的提升。在集团内部,网络音乐与游戏、视频等其他网络娱乐服务的联动也逐渐加深,以IP为核心通过多种服务共同挖掘粉丝价值的手段已经趋于成熟。
国内网络音乐营收前景广阔,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点:首先,利好政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2015年底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了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市场对版权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通过投资、并购版权方或直接付费购买网络音乐版权的合作案例明显增多。其次,用户付费能力显著提升。网络音乐集团利用独有版权资源吸引用户付费的商业模式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认同网络音乐的付费方式。最后,厂商与互联网运营商建立合作,为用户提供了多种增值服务,扩充了网络音乐的营收方式。
网络直播
2016年网络直播服务在资本力量的推动下持续发展。截至2016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1%,较2016年6月增长1932万。其中,游戏直播的用户使用率增幅最高,半年增长3.5个百分点,演唱会直播、体育直播和真人聊天秀直播的使用率相对稳定。
游戏和真人秀类直播内容的监管力度在2016年不断加大,相关政策与整顿行动陆续实施,对行业高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乱象进行了有效打击。4月,文化部宣布将对国内各大型网络直播平台的违法违规内容进行查处,并首次对网络主播认证和内容备案提出具体要求;7月,首批23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旗下的26个网络表演平台受到查处,4000多个涉嫌严重违规的表演房间被关停。此后,《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陆续出台,为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虽然监管力度不断增大,但网络直播业务强大的营收能力得到体现,使得资本对于其发展前景依旧保持乐观。公开财报显示,陌陌和YY的网络直播业务上线不久就成为其首要营收来源,且均在2016年前三季度保持了高速增长。手机QQ、微博、乐视、盛大、PPTV等平台积极跟进,相继开通或投资了网络直播业务。此外,斗鱼、花椒等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网络直播平台也在2016年获得大量融资。随着资本持续涌入,预期未来网络直播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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