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各城市对不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差别化资金监管。如汕头市规定开发企业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违规收取、使用预售款情况,资金留存比例较规定减半执行。
3. 从预售资金留存比例看,银川、福州的监管力度较大,长沙、桂林的监管力度相对较低。以主体结构封顶为节点看,长沙、桂林、银川、福州预售资金留存比例要求分别为8%、10%、30%和40%。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在监管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并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4.商品房预售时,购房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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