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据外电报道,美国一项调查显示,对于音乐、电影或新闻类型的网络内容,接近2/3的网络使用者会付费取得或下载。
皮尤(Pew)研究中心执行的“因特网及美国民众生活计划”发现,65%的网友表示他们会付费取得或下载网络内容。
尽管外界普遍认为,网友不愿意花钱取得网络内容,但这项调查结果对以网络为赚钱的方式来说,仍存在一些希望。
这份昨天公布的调查指出,在宽带上网时代,因特网已经成为传送各类网络内容最可行的媒介。
许多人在讨论网友是否愿意花钱买网络内容,但这项研究结果对媒体、艺术创作者,以及设法透过网络维生,提高营收来源的网络创业者,提供了一项非常正面的讯息。
调查发现,网络使用者当中,有33%买在线数字音乐和软件,21%花钱取得手机或平板计算机的应用程序,19%花钱玩数字游戏,18%订阅电子报、杂志或期刊文章,16%花钱观看影片、电影或电视节目,15%花钱下载手机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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